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发展-柳州优路教育
2023/10/23 10:45:07发布者:柳州优路教育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关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中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及评价等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书记指出,要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使之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根据部署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经征求有关部门、部分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部分行业协会(学会)、培训评价组织及有关企业意见后,形成了《意见》。
关于《意见》制定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解决技能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评价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当前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在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
四是坚持遵循规律与先行先试相结合。既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关系,又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稳步推进,确保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坚持加强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关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面向市场、面向农村的原则,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聘用等制度相衔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培训评价组织及评价工作
培训评价组织是指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指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承担职业资格证书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工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未经备案的,不得从事培训评价工作。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监督管理
为落实好《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并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